一、產品特點
針對自建、購置標準工業廠房及配套設施出現資金短缺的工業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二、產品適用對象及申請條件
除與流動資金擔保貸款產品一致外,借款企業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 企業擬自建、購置廠區位于長春市內合法設立、發展潛力良好的開發園區內,用地符合土地規劃、城市規劃和產業規劃,開發園區的土地已經完成整治,達到“五通一平”(通水、通電、通路、通訊、排污、平整土地)標準,廠房為標準化工業廠房,必須具有良好的通用性;
2. 企業擬自建、購置的廠區權屬必須清晰;
3. 自籌資金不低于投資總額的40%。
三、借款人需要提交的資料
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提交的資料相同。
四、授信額度
根據企業的投資計劃、經營情況、反擔保方式綜合評定授信額度。
五、擔保期限
根據企業的投資強度及預計的投資回收期綜合評定,原則上不超過5年。
六、審批時效
自借款人申請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擔保審批。
七、反擔保措施
該產品依據借款企業、關聯公司、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等的資產或權利狀況靈活設計反擔保措施,但主要反擔保措施為資產所屬企業股權質押,同時對資產辦理抵押登記、監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