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特點
可以滿足借款企業憑借已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進行融資的需求,擔保公司通過監管企業貸款發放和合同回款賬戶,確保貸款專項用于政府采購合同履約,回款用于償還貸款。
二、產品適用對象及申請條件
除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一致外,還要求借款企業:
1. 成立一年以上,具備良好的政府采購履約記錄,中標的政府采購合同為省級或長春市級財政采購項目;
2. 已中標的政采合同采購方為列入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的行政或事業單位。
三、借款人需要提交的資料
除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提供資料一致外,還需提供用于本次申請貸款的《政府采購合同》、中標通知書等文件。
四、授信額度
按照借款企業與采購單位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擔保貸款金額控制在采購合同金額70%(含)以下。
五、擔保期限
參考已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執行期限及回款期限設定,一般控制在12個月以內。
六、審批時效
自借款人申請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擔保審批。
七、反擔保措施匯總
該產品依據借款企業、關聯公司、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等的資產或權利狀況靈活設計反擔保措施,但主要反擔保措施為應收賬款質押和指定賬戶監管,要求由采購單位在《政府采購供應商融資擔保備案函回執》上蓋章確認,確?;乜钪林付ūO管賬戶用于償還貸款本金。